寧夏中衛市藍天保衛戰方案(鍋爐相關)
1、全面實施清潔供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中衛市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年-2021年)》(衛政辦發〔2018〕176號),堅持從實際出發,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確保全市群眾安全取暖過冬。推進全市清潔取暖工作,指導各縣(區)實施集中供熱改造,在集中供熱管網確實無法覆蓋的區域,依實際情況實施一批電代煤、氣代煤等清潔供暖工程。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地區,積極推廣將潔凈煤作為清潔供暖體系的有益補充措施。
2、抓好天然氣供儲銷體系建設。積極爭取管道天然氣供應量,提高保障能力。堅持“以氣定改”,在落實氣源的情況下有序推進“煤改氣”。堅持“民生優先”,建立完善調峰用戶清單,采暖季實行“壓非保民”,優先保障民生用氣。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清潔取暖價格優惠支持政策,市財政局研究出臺清潔取暖補貼辦法,進一步降低用戶電代煤、氣代煤使用成本。加快農村“煤改電”電網升級改造,電網企業要統籌推進輸變電工程建設,滿足居民采暖用電需求。
4、加強散煤煤質監管力度。全面開展城中村、農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在用散煤消費情況和散煤經營單位排查,制定散煤替代年度計劃。各縣(區)結合本地實際開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嚴格執行寧夏民用煤質量標準,全面禁止劣質散煤的銷售。各縣(區)加大清潔煤配送中心建設,明確全封閉清潔煤配送中心的建設標準、建設地點、責任單位、責任人等,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組織開展秋冬季民用散煤治理專項檢查行動,確保生產、流通、使用的民用煤質達標。
5、開展燃煤電廠專項治理。除國家有特殊政策規定且納入國家電力建設規劃的項目外,原則上不再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根據自治區燃煤自備電廠專項整治方案及下達的2019年淘汰小火電清單,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企業和機組,并按期完成淘汰。
6、實施不達標燃煤鍋爐淘汰。各縣(區)城市建成區一律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以及茶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其他地區一律不再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各縣(區)對城市建成區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進行排查并建立臺賬,對不能達標排放且治理無望的實施淘汰;鼓勵繼續淘汰城市建成區外排放不達標的2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
7、實施鍋爐環保升級改造。各縣(區)、工業園區管委會對轄區內在用燃煤鍋爐達標排放情況進行排查,建立臺賬。2019年對繼續保留的10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達標排放改造。鼓勵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實施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各縣(區)開展燃氣鍋爐排查并建立臺賬,2019年城市建成區在用燃氣鍋爐實施低氮燃燒改造,完成清單任務的30%以上。